费凌柔软温热的唇轻轻的吻过,而现在却满是草药的味道,委屈的躺在护具里呜咽。我本想在费凌回国的时候偷偷去机场接他,并用这双手臂紧紧的抱着他,而现在,轻轻地移动都会让我痛到难忍。受过伤的骨头,只要精心的养护就会复原,而受过伤的心即使养护的再仔细周到也难以恢复如初。
时钟刚刚指向两点,我便收拾东西离开。这个时间大家都很忙,所以应该没有多少人注意到我的离开。我不想在下班高峰的时候再被同事们围堵,也不觉得有必要带伤工作。我讨厌那些不知是真是假的同情眼光,也不喜欢被上司们认为是在刻意表演自己有多敬业。工作只是工作,没必要拼命争宠无所不用其极,尤其我还是工伤在身的重患。
捏着人事部一周的病假批条,走出办公楼,寒意袭人。哆嗦着扶着受伤的胳膊到路边搭车,一副落魄的穷酸样。不知有多久没有在天还亮着的时候走出办公室,也不知道有多久没有坐计程车了。好像上一次坐计程车是半年前出差,飞机晚点,错过了接机的车子,又不想麻烦他人,便一个人打车从机场到酒店,之后便是对方公司的专车接送。看着驶过的机场大巴,突然怀念起学生时代。那时候没有多少钱,外出总是坐公交车,即使阴雨雪天也不例外。上大学的那座城市很大,外出倒车便是常事。最远的一次,单程就倒了四次车,加上回程竟有八个小时。那时私家车还不是这么普及,车上不仅脏乱而且异常拥挤。而我不仅要在人群中站立,还要时刻提放扒手,并小心着不要坐过站。那时候的公交车没有车载电视,唯一的乐趣便是从车窗看驶过的各色车辆。我会寻找它们的品牌,然后暗自羡慕那些性能优良的高档轿车,然后在心中默默盘算什么时候我能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子。
后来去伦敦,挤公交变成了赶地铁,伦敦的地铁历史悠久,系统健全,能以最快的速度将你送到这个古老城市的任何一个角落。作为世界第一条地下铁道,它不仅是伦敦历史渐变忠实的见证者,更承载了太多的故事,也具有十分浓厚的艺术气息。坐地铁想着那些尘封在岁月里的悲欢离合就成为我单调乏味的留学生活的一种点缀。
回国后,在费凌的支援下,我很快拥有了自己的车子,一辆非常普通的轿车。之后,随着费凌生意的快速发展和我工作的逐渐展开,换车子就像换衣服一样,保持着一年一更新的奢侈速度。我开过丰田,奥迪,宝马,也开过奔驰,但保留到现在的,是进口的别克昂科雷。费凌常说那辆车子太过男性化,但我却一直坚持己见。我喜欢美国车的大气,也觉得它能衬出我倔强不服输的铁娘子性格。我本身并非出自名门,生活也不是一帆风顺,所以那些骚包的牌子适合玩票,却不适合我用来代步。再好的车子也有变成废铁进到回收站的那一天,与其极端的追随奢侈潮流,倒不如满足自己曾经的梦想。不是所有的梦想都能成为现实,所以有了这样的机会,我更不愿意放弃。
虽然不是高峰时段,但在新建不久的开发区,打车还是难事。经常远远地看到一辆车,招手去拦,却只看到车子匆匆的拐上机场高速。一个面容凌乱,脖子上套着绷带的女人,在此时的开发区打车,的确会让人浮想联翩。无奈,裹紧大衣,沿着公路漫无目的的走,幸运的话也许会碰到一辆车子,甚至相熟的人,或者就这样走着也好。
提包里的电话时常会产生轻微的震动,我却不想理会。虽然是隆冬,但并不寒冷,阳光照在我的脸上,特别的温暖。好久没有一个人呆着了,因为只要醒着,就会有没完没了的问题要去解决。室外的空气很新鲜,虽然时常会有满载集装箱的拖车呼啸着从我身边走过,留下一阵令人作呕的尾气,但清新的空气还是让我感觉分外的清醒。来到开发区工作这么多年,以往总是开着车子匆匆驶过,却从未留意曾经细小的行道树已经变得十分粗壮,虽然只有突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