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女孩说:“你就是骂我了!你就是那个女孩!”
英莲说:“那天在楼道里的那个女孩确实是我,可是没刷饭卡的不是我!”
那女孩说:“你当然不会承认了!你跟我去见你们院领导!”
英莲说:“我没有做错事,为什么要去见领导!”
她的脑子转了一圈,想着这边的刷卡系统,应该和高中差不多。佳佳当年偷刷饭卡的金额能查出来,相信这里也可以。面条是三块钱一碗,砂锅米线是两块五毛一份。只要去看了消费记录,一切都明白了。就算两者的金额一样,一个人也不可能一餐吃两份吧?
如果真相大白了,是让这女孩写检讨书当着全校师生的面宣读呢,还是私下道个歉就原谅她?
那女孩说:“你走啊!你不走说明你心里有鬼!”
英莲其实已经动摇了,想跟着一起走。没有做过的事情,就不信洗刷不了冤屈了。只是这边的动静很大,同学们往这边看。如果她真的跟着走了,窝囊极了。
英莲看着那位中年男子,说:“师傅,那个人真的不是我!”
她想说:如果需要,我可以跟着走;可是,一旦证明了我是无辜的,看你们怎么收场!
中年男子突然改变了主意,说:“走吧走吧,应该是认错人了。”他拖着闹闹不休的女孩子走了。
英莲四顾,发现大家还在看着她。委屈、耻辱,各种情绪涌上心头。
英莲坐下想继续吃,却怎么也咽不下去了。她站起身,把几乎没怎么动过筷子的餐盘端到固定处,然后下了楼。
从此后,她再也没有去过食堂二楼吃饭,也没有再穿过那件t恤。
那天晚上,英莲躺在床上思考,自己为什么会被冤枉。如果自己穿得光鲜体面,一身名牌,相信这个女孩子不会这么嚣张地说出“化成灰都认识”这种话。如果自己身边有伴,也不会被欺负得这么惨。
她目前所要做的,有两件事。第一件事是赚钱,或者积攒吸金的能力;第二件事,是找个伴,最好是男伴,站在旁边有威慑力,不会被人欺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