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点滴划过,忽然,王巧儿眼底闪过一抹坚定和决然。
退婚!
必须得退婚!
她明前亲自去那瘸子家里。
毕竟现在是新时代,又不是封建社会,女方订婚后想退婚,即便男方不愿意,但也不能强制娶女方进门。
况且,他们一没注册登记,二没生米煮成熟饭,想挟制她做媳妇儿,没门!
哼!她今年说是十六,实际上还没到整岁呢,不退婚,她就告公安去,说瘸子强行娶未成年女子做媳妇。
山里人结婚早,基本上家家户户嫁娶,以摆酒席宴客作为男女双方婚事已成的标准,等到了法定结婚年龄,再去公社注册登记,领结婚证,但这也仅是一部分人。因为在大山里,大家法律意识浅薄,大多数人甚至是法盲,有证没证反正都是过日子,真正在乎的人少之又少。
想到这,王巧儿握紧拳头,为免出现差池(瘸子男没被她拿公安,拿法律吓到),她得做充足准备。
俗话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穿鞋的怕不要命的,这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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