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正好适合趁虚而入;后者能作不怕事儿,正合适一场游戏一场梦,寻欢作乐。
可是,步小三想不到,还有第三种。
就是闲着没事儿喜欢陪流离来这里的花火。
那个时候,陌说有个只喝伏特加的女子很特别,他觉得有趣,就拉着方匪石和叶安来了。可天意难测,很不巧,原本不打算来的叶安一眼就相中了流离,而他,在好不容易猜到流离是哪一个之后,看上了她旁边那个穿红衣的花火。
方匪石当时就提醒他那个娇俏的小女人是花清越的妹妹,叫他不要招惹。他也觉得,自己这颗萌动的春心跳的很不是时候。于是,一狠心一咬牙,步小三很自觉地将那点儿一见钟情的小嫩芽给掐了。
然而,天意弄人。一场婚宴,她一个转身撞进了他的怀里。他一个不小心,就让她撞进了心里。
于是,第一次,步非对着一个执着于他是“受”还是“攻”的严重打击他人格的人没有发火。相反,他觉得很委屈。很介意。他很想当场证明给她看,他是个男人。足以配得上她的男人。
“你真的不喜欢方匪石?”
花火眨巴着她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脸天真地第三百零八次问。
步非被问得想哭又想笑。他费尽心思勾搭到这个傻女子,怎么都没想到自己从上学起就称兄道弟的男人会成为他虏获女子芳心的绊脚石。
“我以我泡过万儿八千儿姑娘的清誉发誓,我真不喜欢方匪石。我不仅不喜欢方匪石,我还不喜欢任何一个男的!”步非拍着胸脯,极其认真,特别严肃地说。
然后。花火就十分郑重地怒了。
“猫了个咪的,你泡过很多姑娘了不起啊!姑奶奶还看过无数对儿裸1体帅哥呢!”花火很自豪地说完,冲着步小三就是一脚。敢在她面前这么气势汹汹地表示自己泡过众多姑娘,他是不想活了。
被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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