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刺激经济的计划,在这种政治气氛下,这一联邦税收数字就成了政治斗争的火药库。
舆论指出,不管是复兴党还是在野党,都为纳税人提供了多种减税、免税优惠的方案。
但是,许多人把这些税收优惠当作税收漏洞,政府的提案要求联邦政府用赤字及时填补,这样填补之后,以后不缴纳联邦所得税的南华联邦公民的户数比例,会从25%降到7%。
可惜,权力虽然在政府手里,选票则在老百姓手里,政府不给老百姓这些税收优惠,自己的权力就可能保不住,所以,不纳税的福利,大部分家庭还会长期享受下去。
在南华联邦,生前转移财富所牵涉的是联邦赠予税,去世之后转移财富,就要缴纳联邦遗产税了。
赠予税,是世界许多国家普遍开征的税种,也是一个历史悠久的税种,因为假如没有赠予税,富人可以在去世之前就天女散花般地转移财富,散尽钱财,从而逃避任何潜在的遗产税,使立法制定的遗产税形同虚设。
1956年,南华联邦议会通过修订了的赠予税税法细则:比遗产税税率整整低了25%,同时再豁免5万南华元的税额,并且与遗产税的免税额5万南华元分开计算……
立法者的目的主要有两个。
其一,在国家新政的非常时期,能够快速地为政府增加收入。
其二,能有效地鼓励富人在生前转移财富,实行这一税法的益处是显而易见的,比如转移1000万南华元资产,只被征税230万南华元,实际有效的税率仅为18.7%,远远低于遗产税税率。
南华联邦联邦税法这种鼓励富人在生前转移财富的行为,事实上直接牺牲了地方政府的税收以及联邦政府未来的税款收入,主要的受益者是最最富有的本国公民,说穿了,赠予税就是针对这些富豪而设计的,也只有他们有足够的财富,自由地赠予他人,一般来说,如果生前转移了财产的权益,馈赠或转让的财富将不再征收遗产税。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馈赠品(土地或现金)都会征税,对于那些有利于公共和慈善事业的捐赠,政府一律给予税务豁免,比如直接捐赠给政府、慈善、教育但假如捐赠者写支票给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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