赦免权是南华联邦总统的一项重要的专有权限,不受任何机构的干涉和限制,而且适用于在南华联邦国家内所有法院被判有罪的人。
南华联邦总统的赦免分为两种,也就是一般赦免和特殊赦免。
一般赦免又称为大赦,没有特定对象,赦免的客体是罪名和刑罚,所以在判决的前后都可进行。
特殊赦免也叫做特赦,必须指定对象,赦免的客体是刑罚,因此必须在宣告罪名并判处刑罚之后才能进行。
有法律专家认为,在实行民主制度的国家里,国家元首不应当拥有赦免权,因为司法机构必须拥有法律领域的绝对权威,而国家元首的赦免权混淆了行政权和司法权之间的界限,会成为体制的一个漏洞。
不过,也有很多法律专家指出,任何司法制度都是有缺陷的,任何司法机关都可能把无罪误判为有罪,而赋予国家元首赦免权的目的之一,就是纠正这种可能发生的错误。
究竟总统拥有赦免权对国家是好是坏,这个问题恐怕一时还难有定论。
在南华联邦伊里安省的偏僻山区小镇库欣,最近一段时间拥入大批工人,从焊工到坐在x射线车里的油罐检验员,大批工人的到来让这个仅7800人的小镇爆满,多数工人只能住在临时活动房里。
南华联邦的《金融时报》月刊报道,其中一篇描述这个新兴小镇的文章称,到1985年底,这个小镇周边的油罐容量将高达7500万桶,与全球石油日产量不相上下。
而对于为何兴建如此多油罐,蓝色希望能源公司的总经理杨明远讳莫如深:“我很难合理地解释为什么要建造更多的油罐,只能说是为了国家的未来。”该公司现在只拥有能容纳640万桶的石油储量仓库。
毫无疑问,这是南华联邦战略石油储备的一个缩影。
实际上,南华联邦对动用石油储备也十分谨慎,条例规定--只有在进口石油或国内石油出现供应中断或严重短缺的情况下,总统才可以动用石油储备。
可是一旦决定动用,效率将非常惊人,从开始决策到投放市场,只需13天。
南华联邦最多可每天投放100万桶储备,持续300天。
其实早在1971年2月,南华联邦经济部就完成了国度能源计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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