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觉得农耕民族种地吃粮食。就好比吃草的羊,是被掠食的对象。
狼难道要和羊一起过日子?那违反自然啊。这就是他们的观点。
然后他们就被教做人了。
一部分的游牧民族选择了和农耕民族融合。之后组成的那个洛德斯的雏形。四处暴打对手。无论是其他的农耕民族,还是其他的游牧民族,或者是那些拒绝融合,之前还是自己人的同文同种的游牧民族。都远远不是他们的对手。他们一下子兼具了游牧民族和农耕民族在战斗方面的优点,取长补短。拥有了非常擅长打仗的军队。他们拥有其他农耕民族所没有的强大骑兵,那些骑兵弓马娴熟。而那支骑兵,还装备着非常有益的盔甲和兵器。打那些游牧民族的披着破破烂烂的皮袍子。使用非金属箭头的骑兵的时候,简直就是吊起来单方面殴打。那个洛德斯的雏形,攻伐起来无往不利。之前歧视农耕民族的游牧部落一个个都被打的抱头鼠窜。
其实归根到底,农耕要比游牧有着发展潜力。同样面积的土地。农耕能够养活比起游牧更多的人,也就意味着农耕社会有着更多的脱离直接进行食物生产的人。那部分人,创造了科学,哲学。他们生产更先进的工具,建造更先进的建筑。组建国家。并且发展出了更先进的文明。
当然,这也不是说游牧就是个错误。并不是所有地区都合适进行农耕生产的,有些地方,农耕搞不成,只能进行游牧。游牧可以说是向天夺粮。一些观点认为。很多游牧部落其实祖上也是农民,只是土地不够,他们跑到了草原上创生活,使用了游牧的生产方式。而游牧的生活本身就非常的艰苦,因此自然文明发展受到了限制。这就好比,难道人们能够指责因纽特人,指责他们没能发展出航天飞机吗?他们能在那种恶劣的条件下生存下去就已经够不容易,耗尽精力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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