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轩一笑,“中午了,我10分钟后开车过去,咱们一起午饭,边吃边聊。”
都不等简桐拒绝,梅轩直接挂断了电话。简桐对着电话里的空响,皱眉。
滑动鼠标再向下去,果然就在梅轩发帖下面得几楼就看见了自己跟兰泉的那张照片。隔着画家上的葡萄藤鸀叶,两个人在花影间身影相对,兰泉的手放在她手上。
应该感谢那些花藤与鸀叶,让他们两人的面容影影绰绰看不分明。不过只要低头看她和兰泉今天穿的衣裳,相信学生们很快就能人肉出来!.
简桐走近梅轩的车子,讶然见梅轩的车子已经换了,再不是用了很久的那辆蓝色天籁,换成雷克萨斯。
浅金色的车身,在阳光下散发着优雅高贵的光芒。简桐微微皱了皱眉,上车。
梅轩含笑问,“我这新车子怎么样?”
简桐笑了笑,“很贵。”
“哈……”梅轩笑开,“小桐,你总能直刺我软肋。”说着转头过来深深凝望简桐,“你以为我是因为价钱才换了车子?——小桐,我还是喜欢雷克萨斯那个曾经的那个中文名字,‘凌志’。”
“凌志,凌云之志。我在用这车子自勉。”
简桐缓缓点头,却别过头去望窗外。
君似梅花清入骨,既然清入骨,自然不必形于外。梅轩此时已经要用一辆车子来明志,那么他还是曾经那个骨有梅香的梅轩了么?
简桐没去梅轩定位子的餐厅,她拉着他去吃麻辣烫。
现在的麻辣烫店已经环境好了很多,不光是过去那种舀铁皮焊的长箱子当街去卖的那种;现在有很多店面,里面铺着淡黄颜色的地板,装着大红皮革的沙发,环境很棒,乍一看有点肯德基的风格。
简桐点了满满一大盘,跟梅轩坐下来,头碰头地吃。
吃麻辣烫就是这样,人们挤挤挨挨在一起,头碰头地吃,才更觉热乎有味道。
饶是环境很好,不过食客还是很多,吃相又大多不雅,所以梅轩开始有些不适应。不过他也很快调整好,笑着褪去西装外套,只穿丝质衬衫,解开领口、挽起袖口。身上那层职业男子的优雅便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带了点孩子气的纯真。
隔着热气望梅轩,简桐有一刻的恍惚。梅轩还是这样好。真不明白,梅轩为何不能始终保持这一份可爱?
梅轩接住简桐的目光,便笑,“怎了,看见我这样,觉得很奇怪?”
简桐摇头,笑笑,“觉得你这样很亲切。好像又回到学生时代。”
梅轩微微一怔。以他的聪明,很敏锐便意识到了简桐话中的意思。他太想成功,太想以事业的成绩证明自己,所以极尽地用职业形象来规束自己,可是——职业形象往往都是一层面具,有时候虚假得掩盖了自己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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